后废帝
后废帝 (第2/2页)二
夷狄之轻于杀人,其天性然也。有时乎思所以生人,而非果有不忍人之心,乃以生之之道杀之,遂自信为矜恤。呜呼!民之遇此也,可悲也夫!
拓拔弘重用大刑,多令覆鞫,以自诧其矜恕,而囚系积年,不为决遣,其言曰:“幽苦则思善,故智者以囹圄为福堂。”哀哉!民之瘠瘐死于监狱者不知凡几,而犹谓之福堂邪?易曰:“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狱。”明慎矣,速断之,而刑者刑,免者免,各得其所,而无所连逮;即或明慎未至,而枉者固千百而什一也。何也?
择折狱之吏,申画一之法,除条例之繁,严失入之罚,枉者固千百而什一矣。夫人之情伪,不可揜于初犯之日,证佐未累,其辞尚直,情穷色见,犹可察也;迨及已久,取案牍而重复理之,移審审于他署,而互相同异,犯者之辨,且屡屈屡伸而错舛益甚,目眩心疑,愈以乱矣。
不留者,取人之初心而验其诚也;非今岁一官,明岁一吏,颠倒反覆之所能得其情也。徒以饥寒疾疫死之于丛棘之下,不亦惨乎!如是以为矜恤,亦嗜杀之转念而已矣。
若其罢门房之诛,则得之矣。乃门房之诛所自来,亦有繇也。夷狄而主中国,王侯将相皆其种类,群起于驰逐之中,儦儦俟俟以为群友,则一人富贵而合族骄盈,耕者不耕,猎者不猎,依倚势门,互相煽虐,非被诛者之陷及门房,而门房之陷人于诛者多矣。
安与同其噬搏,危与共其诛夷,亦自取之矣。前之立法者,深恶夫合族之蜂集,待食于将吏,众为虐而一人独婴其祸,弗与惩之,而门房之败类横逞益烈也。罢其诛,不禁其朋从之恶,拓拔氏之所以敛怨而终亡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