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武帝
孝武帝 (第2/2页)其慧者,又将旁出歧趋以冀非分之福泽。故天子欲拔一士于流品之外,而果无其人。即有明辨之智,干理之才,喻利焉耳,稔恶焉耳,于是而天下后世益信孤寒特起之士果为佞幸,适以破国亡家而不可用;亦恶知摧抑而使智于汙下者,虽有才智不能自拔也。
故人主之好尚,不能不随风俗以移,而圣王崛起,移风易俗,抑必甄陶渐渍之有日,而不可旦夕期其速革。孝武以近臣闲大臣而终于乱,非天子不可有特用之人,其驯致之者,无以豫养之也。
五
一动而不可止者,势也。太上以道处势之先,而消其妄,静而自正也。其次坦然任之,不得已而后应,澄之于既波之后,则亦可以不倾。
元凶造逆,天下同雠,孝武援戈而起,以臣子而恤君父之惨,行戮兄弟而非忍,夫孰谓其非正者。然而诸王拥方州以自大,义宣反于江州,诞反于广陵,休茂反于襄阳,乘之以动而不可止,于是而孝武之疑忌深矣。
削之制之,不遗余力,而终莫能戢。嗣子虽不道,而祸速发于同姓之操戈,垂及明帝,杀戮逞而刘宗遂亡。波涛触乎崖石,逆风而歕薄,亦至此哉!揆厥所繇,不可谓非孝武之师先之也。
夫孝武之师,动以正也,乃一动而不可止,卒以倡乱者,岂谓其不宜县逆劭之首于都市哉?度之于先,而与物相安以息争也,固有道矣。义兵之至建业也,劭将授首,君父之怨释,臣子之职亦庶几尽矣。
乃以次,则非长也;以望,则不足以服人也;于此顿兵于宫阙,正告诸王曰:“吾之决于称兵也,以君父不忍言之惨,古今不再见之祸也。今元凶已伏诛矣,孤岂忍有利天下之心?以齿以德,必有所归,社稷不可以无主,吾将与诸王奉之。”使众意他有所属,臣子之道尽,虽不为天子而志已遂矣。如臣民以功而不我释与?
抑引咎含哀,不得已而受命,推怵惕之忱,厚抚诸父昆弟,以广先君之爱,则天下既服其仁,而抑知大位之不可以力争也。天下定矣,乃听义恭之谄,元凶未斩,而先即位于新亭。然则起兵也,非果有割肝裂胆之痛,而幸兄弟之逆以获大宝也。波自我扬,而欲遏之也,得乎?
既急于自立而莫能待矣,则抑可自信曰:均为臣子,而诸王偃蹇于逆劭之世,我既诛贼子而得之,人情所归,非我贪也。有谅我者,其知顺逆者也,不足虑也;其横逆而逞者,狂飙之拂水而已,怀之以恩,而尚不可革,天下臣民,自不迷于向背,夫孰与我为敌者?
坦然无惧于彼,而不轨者之意亦消。即有妄动之狡童,而义诎援孤,亦不崇朝而沮丧矣。乃孝武忮人也,甫一践阼,而杀其弟铄,视诸父昆弟若人可为已之为,而削夺禁制以亟掣曳之,夫而后告诸王以不日保之情,启其觊觎,徒树荆棘于寸心以相捍御,非能御也,教之而已矣。及身三叛,而嗣子速亡,不亦宜乎!
呜呼!以忠孝始,以恧缩终,怀恧缩于心,启戈矛于外,惜哉!孝武有仁孝之资,而自流于薄恶,天子之位,犹可猎也,孝子之实,不可袭也,反诸中而不诚,居之不安而卒于乱,乱其可止哉!遏之乃以扬之,得免于及身之戮,幸矣。
六
张岱历事宋之诸王,皆败度之纨袴也,岱咸得其欢心,免于咎恶,而自诩曰:“吾一心可事百君。”夫一心而可事百君,于仕为巧宦,于学为乡原,斯言也,以惑人心、坏风俗,君子之所深恶也。
晋、宋以降,君屡易而臣之居位也自若,佐命于乱贼而不耻,反归于故主而不怍,皆曰:吾有所以事之者也。廉耻荡而忠孝亡,其术秘而不敢自暴,岱乃昌言之而以为得计。呜呼!至此极矣!
且夫事君之心,其可一者,忠而已矣;其他固有不容一者也。岱曰:“明闇短长,更是才用之多少耳。”才可以随方而诡合,遇明与之明,遇闇与之闇。假令桀为倾宫,将为之饰土木,纣为炮烙,将为之爇炉炭乎?
故有顺而导之者,有徐而导之者,有正而折之者,有曲而匡之者,心不容一也。若逆天悖道之君,自非受托孤之寄,任心膂之重,义不可去,必死以自靖者,则亦引身以退,而必不可与同昏,恶有百君而皆可事者乎?则恶有一心以事君,而君可百者乎?游其心以逢君,无所往而不保其禄位,此心也,胡广、孔光、冯道之心也。
全躯保荣利,而乱臣贼子夷狄盗贼亦何不可事哉?心者,人之权衡也,故有可事有不可事,画然若好色恶臭之不待图惟也。苟其有心而不昧,则宋之诸王无一可事者,而百云乎哉?女而倚门也,贾而居肆也,皆一于利而无不可之心也。故曰:充岱之说,廉耻丧,忠孝亡,惑人心,坏风俗,至此极矣。
七
郡县之天下有利乎?曰:“有,莫利乎州郡之不得擅兴军也。”郡县之天下有善乎?曰:“有,莫善于长吏之不敢专杀也。”诸侯之擅兴以相侵伐,三代之衰也,密、阮、齐、晋,莫制之也;三代之盛,王者禁之,而后不能禁也。若其专杀人也,则禹、汤、文、武之未能禁也,而郡县之天下得矣。
人而相杀矣,诸侯杀之,大夫杀之,庶人之强豪者杀之,是黾之相吞而鲸鲵之相吸也。夫禹、汤、文、武岂虑之未周,法之不足以立乎?自邃古以来,各君其士,各役其民,若今化外土夷之长,名为天子之守臣,而实自据为部落,三王不能革,以待后王者也。
至于战国,流血成渠,亦剥极而复之一机乎!汉承秦以一天下,而内而司隶,外而刺守,若严延年、陈球之流,亢厉以嗜杀为风采,其贪残者无论也,犹沿三代之敝而未能革也。
宋孝武猜忌以临下,乃定“非临军毋得专杀、非手诏毋得兴军”之制,法乃永利而极乎善,不可以人废者也。
嗣是而毒刘之祸以减焉。至于唐、宋,非叛贼不敢称兵;有司之酷者,惟以鞭笞杀人,而不敢用刀锯;然后生人之害息,而立人之道存。不然,金、元之世,中国遗黎,其能胜千虎万狼之搏噬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