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章 应家盛被带走,李加一再求徐主任
第九十章 应家盛被带走,李加一再求徐主任 (第1/2页)“嗯!”徐主任点了点头,有点欣慰的看着中年人。
其实这名中年公安不但是跟徐主任一个部队下来的,以前还是徐主任的部下。
就连转业以后还是一样,也算是徐主任的部下,毕竟派出所也归街道办管辖。
中年公安叫吴山,
在部队的时候没少犯错误,要不然也不可能现在还是个副所长。
如果不是徐主任保着他,被枪毙都有可能。
只有徐主任保他,他才能顺利转业。
很快吴山就带着三名公安,每个人都骑着自行车,往七号院赶去。
至于李加一,当然还是坐徐主任的自行车。
一行人很快来到七号院里,李加一指着史家的房子说道:“这是史大条家。”
然后又指着应家说道:“这是应家盛家。”
在李加一指完以后,吴山对带来的三名公安点了点头。
三个人立马就行动了,其中有人去了史家,因为已经从李加一那里得到消息,史大条现在在医院。
所以根本不需要去那么多人,通知一声就行,回头去医院看看情况。
反正史大条是不可能跑掉了,盗窃二十块钱,还有三十多斤粮票和五斤腊肉,这事可不小啊!
哪怕史大条才十二岁,最起码也要去少管所待上一段时间,就这还要看他家是不是积极赔偿。
至于说有人问了,史家会不会让李加一写谅解书。
别开玩笑了,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谅解书这玩意。
谅解书进入国内,是在九十年代以后,当时国内跟国外学着,才有了谅解书这么一说。
在这个年代,只有积极赔偿,才是唯一减轻刑罚的途径。
就算是这样,也要争取受害人的意见,要不然想也别想。
现在法律是不健全,但这只是有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还没有写进刑法,并不是没有法律。
像盗窃这样的法律,早就在刑法里面了,根本就没有不健全这一说。
还有像应家盛这样的,典型的强盗逻辑,就看法院怎么给他定罪了。
首先包庇肯定跑不掉了,但这只是其中一项罪名,敲诈勒索,逼迫他人,甚至定上抢劫都有可能。
而且数额特别巨大,是的,超过一百块钱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了。
当然,如果定上抢劫的话,那就没有什么数额的问题了,因为抢劫一毛钱跟抢劫一百块钱没有区别。
很快应家盛被抓了出来,并且戴上了手铐。
看到站在徐主任身边的李加一,应家盛喊道:“李加一,你想干什么?不是已经和解了吗?”
“这就是你说的和解?”吴山把保证书放到应家盛面前问道。
应家盛连忙看了上去,当看到中间多了两行字,脸色都变了。
“李加一,你坑我。”
“我坑你,你就说,这上面写的是不是真的?你是不是替我做主,让我赔了史大条两百块钱,还有他偷的东西当成营养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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