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中华民国(一)
第十七章 中华民国(一) (第2/2页)秦北洋赶到北京地方法院——本是前清的衙门,民国建立后行政与司法分离,才有独立的法院。正好碰上瓜尔佳案开庭,允许公众旁听。秦北洋缴纳几分钱,便坐进了旁听席。
这案子影响很大,底下黑压压坐满了人。法官穿着黑袍出庭,首先押上嫌疑人。果然是阿幽,比六年前长高了好多,皮肤更加苍白,那张脸还是小孩子,身体却要含苞待放了。
法官先问嫌疑人姓名,阿幽声音低落,如同蚊子叫唤,她说不知道自己姓什么,只知道名叫阿幽。
“哪个幽?”
“幽灵的幽。”
听着这样的回答,秦北洋心头一热,这个“幽”字还是他取的呢。
法官再询问阿幽,在瓜尔佳府上待了多久?平常干什么活计?
这女孩怯生生地说,六年前,自己被送到府邸之中。名义上是小婢女,其实被囚禁在地下密室之中,暗无天日地长大。密室中还有其他女孩,多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,凡是年满十二岁的,来了月事之后,便被送到主人的卧室,从此再不相见。
混在旁听席里的秦北洋,不禁眼眶都快红了。想起当年陵墓监督的承诺,自己竟然完全被他欺骗,真想掘出瓜尔佳的棺材鞭尸!
法官也是可怜阿幽,没有继续问下去,回头问书记官:“被害人家属怎么还没到?”
被害人没有子女,兄弟姊妹也都死绝,妻子早亡,几个侍妾都是八大胡同出来的。她们各自回去重操旧业,甚至参加了主张袁世凯称帝的“妓女请愿团”。
不过,历来满蒙通婚,被害人有个表亲,竟是蒙古鄂尔多斯多罗郡王。郡王爷从口外派了一名王子到京,一是接管遗产,二是到法庭旁听审判。
法庭外一片骆驼声,众人齐齐侧目。年方十六岁的小郡王,从正门踏入法庭。他穿着蒙古长袍,外罩黑熊皮袄,水貂帽子,胸前挂着前清皇室御赐的珠串。
京西骆驼村,常有来自察哈尔、热河的骆驼队,秦北洋也清楚蒙古人的特征。这小郡王是标准的北人南相,唇红肤白,面目清秀,生着一双杏仁眼,竟如汉人的标致小生。
人虽年少,走路姿态却颇英武,仿佛还在马上弯弓射箭,法庭被他带出一团尘土,夹杂着北地寒风。他面朝法官鞠躬行礼,坐在被害人家属位子上,自带王者风范。
法官传唤证人到场,便是办理此案的探长——北京警察厅的叶克难。
听到这名字,秦北洋立时打起精神。时隔六年,探长已满三十岁,还是日本警视厅范儿的打扮,只是留起了一抹小胡子。
叶克难摘下警官制帽,在证人席上叙述案情的详细经过——被害人意图强暴阿幽,没晓得这姑娘生性刚烈,拿起剪子自卫,戳中被害人颈动脉,致其死亡。
没有唇枪舌剑,叶克难出示警方调查的证据,说明被害人一贯形迹恶劣。换成下世纪的话来说,就是囚禁幼女性奴,残害死了许多孩子,只因官官相护,不了了之。旁听席下又是一片哗然。
法官询问被害人家属意见,小郡王摆摆手,北京话说得字正腔圆:“法官大人,您别问我啊!该怎么判,就怎么判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