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七章 身世之谜
第一百四十七章 身世之谜 (第2/2页)韦氏也羞惭不已,文瑾小小年纪,就看穿了大房一家,可叹她夫妇二人,还一心想和大房交好,甚至逼着文瑾“孝顺”老焦氏。
钱先聪终于缓过劲来:“现在这个文瑾怎么回事?”
“我几乎疯了,抱着孩子,就在河沿上便走边哭,后来,摔倒了,掉进干涸的水沟昏了过去,半夜,下起雨来,我听到孩子哭声,以为文瑾活了,便摸索着抱起来,把她绑在身前,手脚并用,好容易才爬到河岸上,那里离我娘家比较近,我便朝贺村走去,天亮了,我才发现,那不是文瑾,而是个小女娃,身上穿得可好了,还带着红璎珞的金项圈。
我明白文瑾的确不会活转,他在我怀里,都凉了,硬了,可我还是发疯一般跑回去,结果河水涨了起来,文瑾,文瑾连尸首都没留下。
呜呜呜——,我可怜的儿啊——”贺氏这可是真哭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肝肠寸断,她现在,可是什么都没有了。
钱先诚等贺氏声音低下去,才追问:“那小女孩到底是谁家的?”
“我也不知道,真的,这么些年,你可曾听说谁家丢了孩子?当时我想,说不定是老天爷心疼我,让个小女娃来安慰我,就把她穿了文瑾的旧衣服,养了起来。”
钱先聪手撑着头,定定看着贺氏,看得她头越来越低。
“你是看上这女娃身上的好首饰了吧?不然,有这么好心吗?还有,我当时已经考上了举人,你知道我不待见你,怕没了文瑾这个牵绊,我会休了你,这才让她女扮男装的吧?”
贺氏听钱先聪揭破了她当时的小心思,又忍不住哀哀哭泣起来。
“文瑾到底谁家的孩子?”
“我不知道啊,后来,也没听说哪个大户有丢孩子的。”贺氏低头回答,不然,她说不定还能得一笔赏银。
“你把她的红璎珞项圈呢?”
“当了!”
钱先聪闭了闭眼,他能指望狗窝里放住骨头?
“文瑾的东西,你就一点也没剩下吗?”
“她的上衣还在。”贺氏小声回答,小女孩当时流了很多鼻血,衣服洗不干净,她不得已给留了下来。
“衣服在哪里?”
“上个月一个个晚上,有个黑衣蒙面人进了我的房间,他似乎知道文瑾身份,一个劲的追问,最后把衣服拿走了,还仔仔细细问了红璎珞项圈的模样,以及所当的铺子,当时小女孩的手上,还有一只绿玉镯子,比红璎珞项圈当的价钱都高。”
“当的钱呢?”
“给他舅舅分了一半,其余的都花了。”
钱先聪的脑子里闪过一丝什么,仔细再想,却什么也想不起来。他定定神,不耐烦地摆摆手:“你走吧,从今往后,我再也不想看到你。”
贺氏惴惴不安,唯恐钱先聪把她杀了,现在见让她走,如蒙大赦,本想赶紧溜了,可惜双腿麻的站都站不起来。
韦氏本想扶她,手伸到半截,又收了回去,要是她,早就死了,哪里还有脸苟活于世?她觉得贺氏很脏,便不想碰触。
贺氏终于蹒跚着离开。
屋里三个人,陷入沉默,钱先聪是太伤心了,钱先诚夫妇,则是羞惭难当,尬尴地不知如何开口。尤其是钱先诚,在他的眼皮下,发生了这么多事情,他竟然浑然不觉,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,充当老焦氏和钱先贵的帮凶。
“三弟,对不起!”钱先诚和韦氏,给钱先聪跪了下来。
“二哥,二嫂,你们请起!也怪我啊,当年一门心思要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,我若不是不把家当回事,也不会给那老贱人留出机会!”
“老焦氏毕竟和我们不亲,可,可是钱先贵,他和咱们一母同胞啊。”
“哼,他听信老焦氏的话,说他是抱养的,说咱家当时没孩子,伯父和父亲心里着急,刚好捡了个孩子,本来要认作大房所出,老焦氏死活不答应,最后咱认到咱娘跟前。”
“真的假的?”
“谁知道,钱先贵说是老贱人说的。”
屋里又是沉默一片。
“哦,对了,钱先贵还说,老贱人在嫂子和贺氏生产时做了手脚,你们俩就再也不会生了。”
钱先诚实在受不了了,他呼一声站起来:“我这就去刨开她的坟,我要把她挫骨扬灰!”
“二哥,我拿回来钱先贵的口供,你带着,去找里正和乡吏,咱要让镇上的人明白,这个女人有多恶毒。”
“好吧!”钱先诚点头,老焦氏死的时候,已经没人肯埋她,若是知道她竟然如此恶毒,不用自己动手,有人会帮他动手的,林津镇的人,绝不会容忍有这样的人,埋在他们赖以生活的土地上。
“三弟,文瑾,怎么办?”钱先诚问道。
“这要问你们,你俩想要认她,咱就认下她,养女一门亲,到时候备了嫁妆,好好把她嫁了就是,你俩若不想认她,便告诉她实情,给一笔钱,让她自己做主,听说她很有主见。”
“好歹在咱家长这么大……”韦氏第一个舍不得,她差不多把文瑾当亲生的了。
“先聪,我觉得还是认下她的好,一个孤女,无依无靠的,咱家就是她的家啊。”钱先诚本来就是心软之人,何况,他现在对文瑾,也是喜爱有加,哪里舍得今后成了路人?
钱先聪料想是这样的结果,他郑重地点头:“那就认下她,还把她叫文瑾,是我的大女儿,我也是有后代的人了。”
兄弟俩想起死去的真文瑾,泪眼相对,又哭了一回。
钱先聪在家住了几天,便要带哥嫂进京,他经历十多年的磋磨,思想已经十分成熟,说出话来,也自然十分有道理:“二哥,二嫂,咱们这就去省城,在那里接了文翰和文瑾,一起去京城吧?明年,刚好是大比之年,因为又是改元之年,皇上有意多取一百名进士,这对文翰来说,可是天大的好事。”
钱先诚有些犹豫:“三弟,咱家总要有人来守吧?你带文翰和文瑾进京,我和你嫂子在家里。”
“二哥,弟和家人一别就是十年,做梦都想和你们在一起,现在皇上命弟弟任礼部侍郎,如此厚望,岂可辜负?我今后几年,势必得在京城生活,二哥二嫂,你俩还是一起去吧。”
一席肺腑之言,令钱先诚感动不已,哪里还能说出推辞的话来?
钱先聪帮二哥把家里的地托付给了长工苏同德,史家的豆腐,则归还了全部股份,小小宅院,则由隔壁魏家帮忙照看,三天后,一家人便动身前往明湖城。
他们要从那里接了文翰和文瑾,一起上路。
再说文瑾,她这一次却想错了,廖三公子对她,并不是多么喜爱,人家就没看到她的真面目,并不知道她美丽动人,廖成天纯粹是被宠坏了,长这么大,习惯了有求必应,尤其是他长大以后,被花痴女人捧地忘乎所以,接受不了文瑾这么拂他的面子。
再有一日就要到明湖城,他们一行,下榻一间小客栈——桑园客栈,这里不是第一次来,客栈由一对中年夫妇经营,他们人很好,客栈十分洁净舒适。
文瑾觉得这一晚,似乎特别漫长,她总是睡不醒,明明听到身边有人走路,有人说话,就是睁不开眼睛,直到有人用冷水给她洗脸,把她冰地打了个哆嗦,才醒。文瑾睁开眼,脸前是个不认识的女孩子,正拿着毛巾,擦拭她的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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