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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七章 争 妻

第一百一十七章 争 妻 (第1/2页)

文瑾曾经看过二伯母这套传家宝,虽不贵重,但做工还是十分细致,尤其是银色和玛瑙的红色很般配,给这套头面增色不少。
  
  还有一些尺头布料,多数是沈隽送来的,韦氏也曾去府城购买,无奈沈隽给的,府城最好的都比不上,而韦成岚又说李家女孩子十分出色,韦氏唯恐怠慢了人家,便拼着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,一共有八抬,请汪晗带人,送往李家庄。
  
  李家收了聘礼,两家写下婚书,这事情就板上钉钉子了,想反悔退亲,在这个世上,是非常令人诟病、遭人谴责的。
  
  文瑾觉得这个世界,订婚的礼仪十分严谨,订婚的过程,却令她感到特别草率,两个陌生男女,连面儿也没见过,便被决定要厮守一生,这也太荒唐了。
  
  但文翰却不这么觉得,订婚之后,他给李家姑娘了一封信:“冷风吹阴霾,愁云遮天白,淅淅绣针雨,嚅嚅吾心台。”
  
  他把信塞进韦氏准备的首饰中一个项圈上挂的璎珞扣里,让文瑾发现了,偷偷取出看了一眼,心里感慨不已,谁说他们没见过,就没有爱情?她老实的文翰哥,竟然会写出“我爱你如那春天里的毛毛雨一样多,漫无际涯、无边无垠。”
  
  李家回的礼物中,有个荷包是给文翰的,里面装了一张花信笺,上面写了一首小诗:“梧桐黄梅雨,愁绪如风絮,相思终难解,只有与君聚。”
  
  手绘的花信笺,娟秀的小楷书,质朴真挚又清新的言语,令文翰心驰神往,他一直希望能有个懂他爱他的女孩相伴一生,现在,觉得自己如愿以偿了。
  
  好嘛,女孩子也想情人,如那黄梅雨和柳絮一般样,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呢。
  
  文瑾听过很多这样的传言,知道这个时候的青年男女,即使没见过,也会深情脉脉,她不知道李家女孩这样的行为,算不算是轻浮,但不久看到文翰的神色,知道堂哥一下子就爱上了对方。
  
  看来,李家女孩这是正常反应了。
  
  在书院的文翰,就这样守着一首小诗,开始了他浪漫的爱情旅程,他每天除了努力学习,累了的时候,便望着天边的彩云出神,似乎那轻巧的云朵,就是心中少女的身姿。
  
  同窗好友,都看出文翰的不同来,多数同窗,都比文翰要大一些,多半都是当爸爸的人了,他们作为过来人,自然明白文翰满脸的幸福,是因何而起的,少不了有人会打趣他。
  
  这天,沈平拦在文翰前面:“你父母是不是给你定沙溪县的亲?”
  
  “你怎么知道?”文翰很奇怪。
  
  沈平一拳头便回了上去:“你敢撬我的墙角,不想活了。”
  
  “啊——”剧痛下的惨呼,肯定不是文翰发出的,只见他一把抓住了沈平的拳头,顺手一拧,沈平的胳膊就背到了身后,疼地叽哇乱叫。
  
  “文翰兄弟,放手,放手,君子动口不动手,别和沈兄弟一般见识。”
  
  有人过来打圆场,沈家的势力,学院没人不知道,巴结沈平的,也大有人在。
  
  有人干脆去掰开文翰的手,文翰并不是多狠心的人,也趁势放了沈平。
  
  见有几个同窗在身边,沈平便又抖了起来,狠狠地瞪着眼睛,指着文翰的脸:“我告诉你,三个月之内,和李家姑娘退亲,不然,要你的狗命。”
  
  文翰伸手便攥住了沈平的手指,往外一扯,差点撅断沈平的手指,几个同窗吓坏了,一拥而上,好容易才拉开了文翰,沈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,失声告饶,那个熊样儿,让几个劝架的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起来。
  
  大家都不明白,沈平为何对钱文翰定亲这么深恶痛绝,问沈平:“你不是已经娶亲,还有一儿一女了?”
  
  “哼!那又怎么样?”
  
  周围的同窗,脸色都变了,沈平已经二十七岁,竟然和十八岁的钱文翰争女人,他不觉得自己比女孩子大太多吗?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?
  
  沈平没有注意到同窗的眼神变化,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,去年的冬月,他陪着娘子去庙里进香,刚巧看见了李秀才的女儿,当时就魂魄俱飞,愣在那里连路都不会走了,回家之后,他便安排人想要把李家姑娘抬进门来。
  
  在沈平看来,给一个贵妾的身份,还跟正室一样给一份十分可观的聘礼,这已经是给李家最大的体面了,没想到女方会断然拒绝。
  
  李秀才有功名,他的祖父,还是进士出身,曾经做到五品知州,也算是缙绅人家,沈平没法强逼,但并不死心,还在徐徐图谋,却不想这次回家,听奶娘的儿子说,李秀才的女儿定亲了,男方就是入云书院的学生。
  
  沈平没打听出来是哪一个,钱文翰压抑不住的幸福表情,泄露了秘密,沈平早在文翰和沈隽,也就是钱隽交好时,就特别看他不顺眼,他是庶出的,最最忌讳别人不把他当沈家的正经主子,文翰肯和表少爷交好,也不去巴结他这个正儿八经姓沈的,沈平怎不气愤填膺?但沈明熙给他交代过,不许惹沈隽,沈平才不敢妄动,他爹是庶出的,沈明熙虽然是弟弟,却是嫡出的,并且,还有个探花郎的功名在身,若是他惹恼了这位四叔,爹爹当家的权利说不定都被剥夺了,沈平只好把一肚子气都压了下来。
  
  沈隽的身份,在沈家就是一个忌讳,谁都不许提起的。因此,沈平到现在还不知道沈隽姓钱,不然,给他十个胆子,也不敢惹钱文翰。
  
  现在,沈隽走了,钱文翰的护身符都没了,沈平便毫无顾忌,对敢挑衅自己,和自己抢女人文翰,是想尽办法也要惩治一番。
  
  可惜,沈平根本不是钱文翰的对手,沈平再气愤,也只能暂时撒手,等待机会。
  
  沈平知道钱文翰的家世,一个几十亩地的穷小子,弟弟都没能读得起书,凭什么和自己竞争,还夺得美人心,他坚定地认为,李秀才拒绝自己,还把女儿许配给钱文翰这样的穷小子,实在有违常理。
  
  在他看来,做正妻有那么重要吗?重要过放弃使奴唤婢、穿绸着缎的过富裕日子?不懂尊重,也不明白什么是自由和尊严的人,怎么能理解这些呢?沈平认为李家肯定受了钱文翰的蛊惑,这小子,肯定吹嘘他读书多么厉害,给李家下了**汤了。
  
  沈平才大婚不到两年,便想要强占良家女子为妾,在入云书院,引发了众怒。
  
  入云书院多数都是穷书生,即使能读得起书,也不是像沈平这样,身价巨万的,便特别愤恨沈平这样,吃着碗里瞧着锅里,恨不能霸占了天下美女的好色之徒,以前有些巴结他的,也都有意无意地开始疏远,跟着这样的人混,能有出息吗?
  
  再说了,科举入仕的都是清流,清流,自然要有些气节,讲究人品,跟一个花花公子交朋友,就算将来沈平能帮他们,在官场也会令人鄙视,于是,原来心里有小九九的,也想着该另外找一棵大树来攀附了。
  
  眼看秋闱在即,书院的学生,空前用工,文翰每天读书不辍,沈平却想方设法搞破坏,好在文翰这两年的功夫不是白练的,入云书院又不许带随从下人,沈平每次作恶,都被文翰暴打,他破坏作用没起多少,反而还间接地帮文翰锻炼了身体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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