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雷蒙德的佩剑
第七十一章 雷蒙德的佩剑 (第2/2页)“白金学派虽然是主流,可古代先贤们,并不全出自白金学派。”卡西姆回答道,“有谁知晓吗?”
然而,学者学徒们纷纷摇了摇头。
卡西姆叹了口气。
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。
当仆人过来告知最后一轮晚餐准备开始的消息时,研讨会也宣告结束了,
众学者学徒们由仆人领着,去参加最后一轮晚餐,分食那道克希名菜,烤乳猪。
晨伊也随着他们站起身,正准备走出门时,一位仆人拉住了自己。
“你是雷蒙德的侄子,晨伊吗?”那仆人问道。
“是我...怎么了?”晨伊回问道。
“男爵大人,他在书房等你,他希望你到书房去和他见一面。”仆人道。
男爵要找自己,晨伊感到一头雾水,问道:“男爵大人找我做什么?”
“男爵他说,”仆人转述道:“克里斯托弗,让他想到了雷蒙德。”
“好吧,我会过去,带路吧。”晨伊听到后点点头道。
走过廊道,左拐右拐下,仆人将晨伊带到书房前,示意晨伊自己推开房门。
推开房门,晨伊走进书房内。
“欢迎,孩子。”阿泰男爵坐在椅子,桌边摆着烛台,他脸颊醉醺醺的通红,仍十分有礼节地朝晨伊做了个手势,“希望你能吃得好。”
“我吃得很好,男爵。”晨伊朝男爵行礼道。
“好吧,晚餐间隙不长,我尽量长话短说。”阿泰男爵站起身,他深吸一口气,道:“孩子,对于你叔叔,我很抱歉,尽管几年前我就跟你说过了,那时形势所迫,但...还是很抱歉。”
晨伊稍稍地吸了口气,听到仆人传达的那句话时,自己也大概猜出男爵为何找自己。
“我知道的,男爵,我未有怪责过你。去圣地,这是叔叔的选择。”晨伊叹口气道,雷蒙德选择去圣地时,阿泰男爵已经投降异教。
“孩子,很高兴听你这么说,雷蒙德,他曾是我最优秀的骑士。”阿泰男爵努努嘴笑了笑,怀念道:“我还记得,他跟我头次去打猎的下午,那天他射死了一只野猪,两头麋鹿,而我,连只兔子都没逮到。”
很快,阿泰男爵咳嗽两声,收敛起回忆,道:“孩子,相信我的仆人跟你说了,是的,我受了克里斯托弗的感触,我是听到了他的故事,才又记起雷蒙德,请你原谅我的记忆力。
因为听到神父的事,所以我记起了雷蒙德,晚宴前,我问过我的总管,他说你已经十六岁了。”
一口气说了这么多,酒意上涌,阿泰男爵喘了几口气,接着道:“说了这么多,我说、我想说,我想弥补你,孩子。你就当作,一个上年纪的人没有忘去过去的信念和情感,想对过去的遗憾作补偿。”
晨伊有些诧异,随后问道:“男爵大人,你想怎么弥补?”
要知道,对于一位骑士的侄子来说,还是背叛领主的骑士,阿泰男爵没有照拂的义务。所以晨伊才会诧异。
“你知道,你叔叔是我的骑士,他的装备都是我置办的,也在城堡里。”顿了顿,阿泰男爵继续道:“你毕竟不是骑士,也未经骑士训练,盔甲按情理来说,不能送给你,但你叔叔的佩剑,我想,它适合交到你手上。”
叔叔的佩剑?晨伊的眼神一下严肃又激动。
一柄锋利的长剑,从来都是骑士的灵魂。